标题: | 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机构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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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5673181360M/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 |
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是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代管。
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和省、市、区部署要求,协调服务全区各类金融机构,协助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负责推进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和信息共享。
(二)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落实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参与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三)负责联系协调区内各类金融机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内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
(四)参与拟定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全区企业改制、后备资源培育以及挂牌、上市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上市公司日常管理和规范发展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开展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规范并购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府及企业债券相关工作及私募投资管理工作,参与股权引导发展基金的建设与发展。协调做好原淄博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关闭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五)协助落实全区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以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交易场所开展权益类交易或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民间融资机构、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及全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
(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配合健全全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风险处置责任。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
(八)协调和配合金融改革等工作。负责维护金融稳定、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等日常工作。承担区维护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工作和区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工作领导小组(区上市办)等工作机构的日常工作。
(九)接受区发展和改革局业务监督、管理,承担区发展和改革局安排的相关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齐兴路101号4楼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7220586
传 真:0533-722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