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
标题: 区金融办2018年“百个科室社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2370305673181360M/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2-10 发布机构: 临淄区金融办

区金融办2018年“百个科室社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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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2018年“百个科室社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就评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个科室社会评议”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以优质服务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指数。

二、参评科室

根据《2018年“百个科室社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办金融发展与银行协调科纳入公共服务类科室进行评议。

三、评议标准

 (一)主动作为方面: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对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全面服务到位;牵涉到其他部门(单位)业务的,能主动协调解决;及时掌握、正确运用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问题。力戒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现象发生。

 (二)高效服务方面:切实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力戒流程不清、手续繁琐、效率低下等现象发生。

 (三)便民服务方面:细致周到、文明礼貌,热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理等便民服务;力戒故意刁难、让企业和群众来回折腾等现象发生。

 (四)透明服务方面: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向办事企业和群众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公开职责权限、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等,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发布有关信息。力戒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等现象发生。

四、工作步骤

 (一)选定科室,公开公示(4月底前)。结合我办机构设置和职责职能情况,确定评议科室。4月底前公示科长姓名、分管领导、科室职责;在办公区显要位置向服务对象公示评议科室岗位职责、办事项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引导群众参与评议,接受社会监督。

 (二)优化服务,采集参评代表信息(4月—10月)。根据区《2018年“百个科室社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办具体工作方案。对照评议标准和“十个新突破”工作要求,查摆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加强与服务对象沟通,采集服务对象信息。

 (三)接受评议,整改提升(11月—12月)。以评议结果为依据,结合党的十九大学习教育,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对标自纠服务意识、业务能力等问题,从加强教育、制度创新等方面入手,扎实抓好整改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