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

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1-12-10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编制了《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1)机构概况: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部门领导:本单位领导的分工; 

(3)内设机构及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2.法规公文 

 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可公开的文件。 

 3.规划计划 

 本单位制作的工作计划。

 4.业务工作 

 本单位日常业务工作信息。 

 5.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6.其他 

 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dfjrswxtfwzx/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在本网站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4)依申请公开栏填写相应内容,通过网上向本单位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本单位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单位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单位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齐兴路101号4楼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7220586 

 传    真:0533-7220586 

 电子邮箱:lzqjrb@zb.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机构(主管部门):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齐兴路101号5楼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7220462 

 传     真:0533-7220462 

 电子邮箱:lzqfgjbgs@zb.shandong.cn 

(本指南适时更新)

 

    附件:1.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

 

 

 

 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

 

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依申请公开流程

 

 

 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发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202011日至12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发改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71条,其中2019年信息公开年报1篇。

2020年,未收到需要办理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并安排具体负责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针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政策信息,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平台建设,做好日常维护,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平台规范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按月通报,督促各科室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页面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接受社会大众的广泛监督和意见建议。2020年,我单位未发生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单位受机构职能所限,面向社会公开的政府公开信息较少。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需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积极主动性,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健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大重点工作,细化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作。

(三)加强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常态化管理,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中心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11日到12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

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压实工作责任,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成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

(二)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范围要求,对在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和发布,本年度共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34条。

2019年,我单位未收到需要办理的人大政协提案。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1.公开平台

通过临淄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4条。

2.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在综合科,负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目前,综合科专职工作人员两名。加强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配置,定期督促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履行公开职责。

(四)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2019年,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情况。

加强学习,深化认识。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重视。

(七)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每月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评,按季度通报,督促各部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页面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接受社会大众的广泛监督和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有信息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需要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是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准确、更深入地了解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推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2018年度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1

    一、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我办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为加强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重视。

   (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有效开展。建立公开评议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为方便社会外界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我中心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做好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三、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一)加强学习教育。我办将继续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当作我办工作运行管理和提高机关效能的一项基本工作来抓落实。

   (二)推进制度建设。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7年度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05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12号)的有关规定,我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工作,收到了较为明显效果。

一、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我办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为加强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重视。

(二)健全机构,明确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开展,我办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领导小组,明确了联系人和经办人,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有效开展。一是建立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二是建立公开评议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三是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外界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我办设立了投诉意见箱,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个别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的形式和途径还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信息公开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还局限在部门动态类信息上,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较少。

四、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逐步完善查询方式,不断提高网站服务效率。

2016年度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7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12号)的有关规定,我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工作,收到了较为明显效果。

一、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方面。我办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为加强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重视。

(二)健全机构,明确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开展,我办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领导小组,明确了联系人和经办人,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有效开展。一是建立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公开评议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四是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外界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我办设立了投诉意见箱,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公众的需求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信息量相对不足,网站栏目建设不够完善;政策解读回复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介利用还不够充分。

四、改进措施

下一步,一是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优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公众及时、便捷、有效获取信息。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的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服务水平。

 

2015年度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16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12号)的有关规定,我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工作,收到了较为明显效果。

一、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方面。我办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为加强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重视。

(二)健全机构,明确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开展,我办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领导小组,明确了联系人和经办人,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有效开展。一是建立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公开评议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四是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外界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我办设立了投诉意见箱,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偏重于发布部门动态等信息。

二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三是政策解读不够全面、及时,解读质量不高,内容不全面。

四、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我办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改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重要性认识和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依法依规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查和发布,最大范围的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信息,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2014年度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19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12号)的有关规定,我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工作,收到了较为明显效果。

一、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方面(详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我办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为加强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重视。

(二)健全机构,明确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开展,我办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领导小组,明确了联系人和经办人,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有效开展。一是建立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公开评议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四是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外界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我办设立了投诉意见箱,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同志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不高,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强化。

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建设透明、廉洁、高效政府上来,结合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指定专人专责,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

 

 

附件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网站数

1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数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3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

 

 

 

 

2013年度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2-08

为依法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4号)有关规定,我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工作,收到了较为明显效果。

 一、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方面(详见《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我办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为加强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重视。

 (二)健全机构,明确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开展,我办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领导小组,明确了联系人和经办人,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有效开展。一是建立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公开评议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四是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外界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我办设立了投诉意见箱,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办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1年度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17

 为依法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2〕3号)有关规定,我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工作,收到了较为明显效果。
    一、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1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方面(详见《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我办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为加强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重视。
    (二)健全机构,明确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开展,我办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领导小组,明确了联系人和经办人,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有效开展。一是建立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公开评议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四是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外界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我办设立了投诉意见箱,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办的信息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

    1、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完善;

    2、信息公开的范围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010年度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21

 

 为依法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1〕3号)有关规定,我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工作,收到了较为明显效果。

 一、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0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方面(详见《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我办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为加强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重视。

 (二)健全机构,明确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开展,我办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领导小组,明确了联系人和经办人,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有效开展。一是建立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公开评议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四是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外界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我办设立了投诉意见箱,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办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201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一)加强学习教育。我办将继续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当作我办工作运行管理和提高机关效能的一项基本工作来抓落实。

(二)推进制度建设。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我办《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把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开。通过目录和指南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提高行政行为和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09年度临淄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我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就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对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办积极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的有关知识,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领导小组,明确了联系人和经办人,安排专人按时完成了《临淄区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和《临淄区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编制,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09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主要包括政策法规、业务信息、规划计划等方面。我办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各科室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或更新的信息,不能及时进行公布,导致了信息公开的不全面不及。为进一步做好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在工作中不断摸索,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达到工作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08年度临淄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24

2008年,临淄区金融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政策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要求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完善制度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有关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加强监督考核,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行风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了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方面。我办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办200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办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事件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及时,缺乏连贯性,责任不明确。下一步,我办将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