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
标题: 2017年度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5673181360M/2018-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3-05 发布机构: 临淄区金融办

2017年度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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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12号)的有关规定,我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工作,收到了较为明显效果。

一、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我办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为加强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重视。

(二)健全机构,明确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开展,我办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领导小组,明确了联系人和经办人,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有效开展。一是建立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二是建立公开评议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三是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外界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我办设立了投诉意见箱,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个别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的形式和途径还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信息公开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还局限在部门动态类信息上,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较少。

四、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逐步完善查询方式,不断提高网站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