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
标题: 2016年度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5673181360M/2017-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3-27 发布机构: 临淄区金融办

2016年度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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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12号)的有关规定,我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工作,收到了较为明显效果。

一、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方面。我办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为加强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重视。

(二)健全机构,明确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开展,我办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领导小组,明确了联系人和经办人,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有效开展。一是建立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公开评议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四是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外界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我办设立了投诉意见箱,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公众的需求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信息量相对不足,网站栏目建设不够完善;政策解读回复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介利用还不够充分。

四、改进措施

下一步,一是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优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公众及时、便捷、有效获取信息。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的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