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
标题: 2014年度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5673181360M/2015-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1-19 发布机构: 临淄区金融办

2014年度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19
  • 字号:
  • |
  • 打印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12号)的有关规定,我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工作,收到了较为明显效果。

一、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方面(详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我办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为加强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重视。

(二)健全机构,明确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开展,我办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领导小组,明确了联系人和经办人,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有效开展。一是建立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公开评议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四是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外界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我办设立了投诉意见箱,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同志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不高,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强化。

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建设透明、廉洁、高效政府上来,结合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指定专人专责,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

 

 

附件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网站数

1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数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3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