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公安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
索引号: 11370300004219499Y/2024-520748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8 发布机构: 临淄公安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

发布日期: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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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制定如下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从事政务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民警的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方式

    (一)召开局政务公开培训会

    组织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主要任务,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贴近实际工作,结合公安工作特点以及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在新时代的发展形势,切实提高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专业知识。

    (二)采取专题专项教育方式

    学习、掌握政务公开基础知识,是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学习、考核和讨论,使大家了解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的方法,从而提高每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

    (三)积极开展自学活动

    局直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民警应加强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学习,主要内容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历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等。

    三、培训要求

    1、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管。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训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

    2、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3、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