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公安分局
标题: 临淄公安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19499Y/201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0-03-30 发布机构: 临淄区公安分局

临淄公安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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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临淄区政府网站公安分局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国强(联系电话:0533-2139726)。
    2009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本单位网站以及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从内容分类看,机构职能36条,占34.3%;政策法规7条,占6.7%;规划计划4条,占3.8%;业务工作48条,占45.7%;统计数据4条,占3.8%;其它信息6条,占5.7%。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单位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厅、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对收费项目进行收费,无乱收费现象。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单位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具体工作中,我单位还非常重视公众咨询的受理和答复,全年共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5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9人次,电话咨询46人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共完成了以下三项工作的改进:一是完善了网络公开受理方式,圆满完成了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安机关信息公开专栏各栏目的信息编辑上报及发布工作。二是依托区行政审批大厅、分局各户政服务窗口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分局出入境管理服务大厅、各派出所均设立了信息公开受理席,及时受理答复群众咨询办事,同时对涉及公安机关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集中梳理备案,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许可工作,提高了服务水平。三是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年内协助制作播出展示公安动态、涉及公众权益的节目7期,在《鲁中晨报》开辟了“临淄版”专栏,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公安新闻稿件960余篇,拍摄制作电视专题11期。2010年,我单位将在往年的工作基础上更深入、更细致、更全面地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更好地履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的职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