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供销社
标题: 临淄区供销社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索引号: 123703057609903778/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19 发布机构: 临淄区供销社

临淄区供销社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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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办发[2021]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省、市、区大检查大整治部署安排,决定在全区供销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结合供销的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供销系统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树牢“隐患就是事故、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理念,增强企业不消除事故,事故就消灭企业的危机意识,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供销系统各区直公司、各基层供销社、各专业社。

重点大中型商店、超市、宾馆、拥有商住楼及大型仓库的企业、经营储存的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重点检查内容

1、强化隐患排查。落实企业排查整治主体地位,实行全链条隐患排查,重点督查企业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进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否加强全员教育培训管理;是否强化应急准备工作。

2、推进“大快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通过严格的法治措施、科学的风险管控、完善的系统治理,不断提高安全防范和治理能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实行每月检查和企业自查制度,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通过即知即改,限期整改等措施,深入分析问题,聚焦薄弱环节,提高专业化检查水平和效能。

3、对社属企业重点监控的企业、重点领域实施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安全生产巡查问题整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以《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为指导,对供销系统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建立隐患风险点台账,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和管控、应急措施,形成“一企一册”,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全面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加强“两个体系”建设专项督查,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四、落实企业隐患排查主体责任

各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结合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快整治;本企业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专家进行全方面、全过程、不留死角的“诊断式”检查;要组织全体职工扎实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有效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预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202112月底前,供销系统企业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相关规定,结合前期统一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认真落实专项行动要求,切实推进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工作开展,进一步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实现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六、加强社会监督

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1944号)文件,鼓励支持有奖举报,动员社会力量和企业职工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将对因存在重大隐患被处罚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根据供销社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治理、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活动要求,各企业要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每月自查自改上报制度,每月底前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上报区社安全科汇总,并报区应急管理部门。

 

 

 

                                  临淄区供销社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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