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供销社
标题: 临淄区供销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索引号: 123703057609903778/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18 发布机构: 临淄区供销社

临淄区供销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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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系统内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供销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供销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

工作原则: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及时反应,预防为主、处置得力的基本原则。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供销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由区供销社统一领导,有关科(室)和相关企业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后预案能够规范、有序响应,成立区供销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区供销社主任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员为成员突发公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2.工作职责: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和综合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预案实施情况,提出对预案调整、修订和补充的建议;组织预案的演练工作;指导所属企业的应急工作;预案的组织实施、协调;向上级部门及时汇报预案执行情况和应急工作进展,并根据情况及时请求上级部门协调支援。

应急领导小组分设下列工作组:

1.宣传联络组(区社综合科负责)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部门科室协调工作;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对外发布事故情况和救援信息;应急工作结束后的总结、宣传工作。

2.后勤保障组(区社综合科、区社财审科负责);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及时组织准备好应急工作所需经费、物资,调配工作人员。

3.现场处置组(区社安全科负责);加强行业监管(特别是对零售商大型促销活动、展览展销活动);指导所属行业管理单位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提出救援、处置方案和进行现场处置。

4.事故调查及信访维稳组(由区社安全科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和情况汇总,针对安全事故涉及的信访稳定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和按要求开展调查处理。

三、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

1.切实加强监测。重点加强对淄博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淄博东泰集团有限公司、淄博临淄锦兴源实业有限公司、淄博恩成经贸有限公司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宾馆行业监测,详实掌握市场状况,分析运行趋势,开展预测预警。

2.各科室接到发生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区社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责任科室应通过预测预警,对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科学预测,提出一般处置或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并报领导小组。区社领导小组对监测到的预警信息及时分析,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预警信息发布后,按照具体分工,根据预警级别及时按照预案做出部署,迅速采取行动,防止衍生事件的发生或进一步扩大。

3.应急准备。在预警及应急状态时,启动专报制度。

四、应急处置

1.一旦发生供销系统安全事故,区社有关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处理;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在报告区社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后,立即向区委办、区政府办报告;积极协助、参与相关处置工作。

2.在处置事件中,责任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要做好正确的宣传引导工作,准确判断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

3.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电话:7316228),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向区政府报送当天的事故处置情况。

4.事件事态平息后,妥善处置相关后续稳定工作,并做好总结报告,上报区政府,并通报有关单位。

五、保障措施

1.加强值班和信息沟通。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联系渠道,随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随时报告。

2.加强后勤服务。区社综合科负责后勤服务工作,做到及时全面到位、保障有力。

3.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有下列行为,没有及时有效地履行职责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和组织安排实施应急工作的;

2)不按照要求和规定及时报告信息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

3)负有特定责任的工作人员,在应急期间不坚守工作岗位或玩忽职守,甚至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