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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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507Y/2023-540903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2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临工信字〔2023〕50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安排,依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和法定权限,我局研究制定了《临淄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本基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
临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