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金岭回族镇消防工作站人员岗位调整的通知发文机关
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金岭政发〔2024〕7号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448Y/2024-5430276
成文日期
2024-02-20
发文日期
2024-02-20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其他
有效性
有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淄博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金岭回族镇消防工作站人员岗位。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站 长:苗雁飞
副站长:张 恒
各村、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淄博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金岭回族镇消防工作站人员岗位。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站 长:苗雁飞
副站长:张 恒
成 员:谢正帅、商 进、刘延刚、王夏霆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