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
标题: 常态化开展对经营业户的检查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448Y/2024-541279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5 发布机构: 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

常态化开展对经营业户的检查

发布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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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金岭回族镇卫健办常态化开展对镇域内经营业户的检查。此次检查重点查看了经营业户的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检查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严禁经营和采购无检验报告、无标签标识、超保质期的食品,禁止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在市场内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