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标题: 简明问答: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问题解答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392U/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5-08 发布机构: 临淄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简明问答: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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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1)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以外的、具有本统筹区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中小学生和幼儿园、托儿所学生在就读地参保不受户籍限制。(2)取得我市《居住证》的人员。(3)本统筹区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籍学生。

 

二、城乡居民医疗与职工医疗能否同时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如何转职工医疗保险?

答:(1)不可以同时参保。(2)居民转换职工的,需要到医保窗口中断居民参保,后由单位增员参保,或到户口所在地参加个体工商户参保。

 

三、城乡居民医疗能否和职工医保进行转换?如何办理?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实现就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额,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设立过渡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以个体劳动者身份转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执行居民医保待遇,过渡期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居民缴费扣费时间和缴费标准?

答: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是每年的10月1日到12月31日,参保居民在这个时间里预缴下一年的医保费。2020年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40元,学生儿童240元。办理银行托收的人员,请提前将费用足额存入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由税务部门征收代扣。

 

五、城乡居民缴费到哪里去缴?

答:2019年4月1起,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新参保或需要补缴的居民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和补缴申报,然后到税务部门缴费。广大居民按时将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入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也可通过山东税务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等渠道缴费。

 

六、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1)2021年成年居民每人每年370元。(2)2021年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270元。(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城市“三无人员”、孤儿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2015年底数为基数)个人不缴费,由政府按规定予以代缴。(4)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淄博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新生儿如何办理参保缴费?

新生儿应在出生后6个月内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其中上半年出生的新生儿缴纳全年个人缴费部分,下半年出生的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的一半。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的,按照淄博市补缴政策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