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临淄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金山政发〔2024〕15号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392U/2024-5439404
成文日期
2024-03-15
发文日期
2024-03-1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金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确认大寨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批复
大寨村民委员会:
《关于确认大寨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确认大寨村闫立志、边娜2户宅基地权属来源。请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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