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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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0260/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交通运输局 |
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最大限度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根据淄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便民服务站建设优化便民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鼓励支持社会检测机构自愿设立交通运输便民服务站。根据我区8家检测机构设立交通运输便民服务站的自愿申请,通过硬件建设、业务办理培训后,站务验收合格。现将拟设立的交通运输便民服务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20日。
在此期间内,欢迎群众向临淄区交通运输局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联系电话:0533-7177517、7111705
接待科室:临淄区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科
临淄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汽修服务科
附件:拟设立交通运输便民服务站公示名单
临淄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