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临淄区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0260/2023-520567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2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交通运输局

临淄区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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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

    (二)负责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执行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组织协调全区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综合运输,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督责任。拟订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执行有关准入制度、运营规范和标准。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五)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执行相关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市客运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提出全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布局规划建议,参与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负责农村公路的规划,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

    (七)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科技进步。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及代管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