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

稷下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转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临稷办发〔2020〕95号

 

各办公室(中心)、各村、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转化利用工作,进一步巩固大气环境保护成果,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稷下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11日

 

一、进一步巩固提升禁烧成果,切实增强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与转化利用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街道上下按照“行政推动、财政扶持、群众参与、疏堵结合”的工作方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扎实推进秋作物秸秆禁烧与转化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受各种不利因素影响,秸秆禁烧与转化利用形势更为严峻。各村、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秋作物秸秆禁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全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转化利用工作。

二、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

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转化利用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各类农作物秸秆,提升秸秆转化利用产业化水平,力争秸秆转化利用率达到100%,确保实现全年全部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

三、严格责任分工

农作物秸秆禁烧与转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片、办公室(中心)及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1.工作片:负责全面抓好辖区内各村禁烧工作,做到巡查人员在岗在位,发现着火点及时处置,全面做好各村督导巡查;对焚烧火点和市区督导组反馈的情况要及时做好应急处置;督促各村对玉米秸秆、玉米皮、玉米芯、杂草及时清理清运。

2.党政公室:负责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协调各委办、工作片落实责任;负责督查禁烧期间各工作片和各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值班人员在岗情况,突发状况应急处置情况。

3.经济发展办公室:开展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技术推广指导和三秋工作进度统计上报;组织指导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转化。

4.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秸秆禁烧执法巡查、发布通告,并对焚烧秸秆行为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5.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加大保洁工作力度,杜绝辖区内焚烧垃圾、树叶等行为的发生。

6. 纪工委:负责对在此项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现象的党员干部及时作出党纪处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财政审计和公共资产管理运营中心:负责将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8.派出所: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秋作物秸秆禁烧是2020年全街道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任务的重要内容,各村两委作为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负总责,严格按照“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工作落实。各村要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秸秆禁烧巡逻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的禁烧防控、秸秆转化利用、玉米皮及碎秸秆等可燃物清运处置体系。同时要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环保网格化管理之中,将任务分解落实,两委成员挂包地片,具体到责任人,做到部门、人员、任务、措施、奖惩“五到位”。

(二)落实机械补贴。按照2020年玉米播种面积每亩1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街道将机械作业补贴拨付到各村,由各村统一组织秸秆还田-旋耕-深耕-再旋耕-扶垄-整畦-小麦施肥播种等三秋期间的机械作业工作,确保三秋生产保质保量完成。

(三)强化禁烧巡查。一是督导巡查。由党政办牵头,对各村秸秆禁烧进行日常督导,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村开展重点督导,发现焚烧火点(包括过火痕迹)及大面积烟雾时,应立即对着火点的时间、具体位置、过火面积等做好记录并照相取证,及时与所在村、工作片取得联系,进行通报批评,相关村要在5-10分钟内派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二是各工作片和村巡逻队组成的巡查组,对各村逐地片、生产路进行巡查,将地片落实到人,确保及时制止焚烧秸秆违法行为。三是重点巡查。在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安环办及时组织人员开展重点巡查,要充分发挥现代通信监控技术的作用,采取无人机航拍等方式,检测监控焚烧秸秆情况,有效解决人工巡查视野受限、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全方位巡查体系,确保及时制止和查处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

(四)严格实行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对工作积极主动、全面完成秸秆禁烧的村一次性给予工作补助5000元。各种可燃物的清理清运,按照2020年玉米播种面积每亩1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

2.在三秋禁烧期间,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对工作不力,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或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将视情节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三秋工作按百分制考核。发现一处着火或冒烟事件,小于1平方扣10分,1至10平方扣20分,10平方以上扣30分;发现秸秆、杂草、玉米皮等出现在路面、边沟、绿化带内的,小于1平方扣5分,1至10平方扣10分,10平方以上扣20分;被区及区级以上督导组发现并通报的,第一次扣40分,第二次扣60分,并启动相应问责程序。各村实发补贴为:应发补贴*考核分数/100。对未监管到位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村及工作片的责任;对重污染期间发现秸秆焚烧情况的,一律严肃问责。对违返规定焚烧秸秆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派出所和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处以200元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稷下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与转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2、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包村人员名单

 

 附件1

 

稷下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与转化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各办公室(中心)、各村、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三秋生产及秸秆禁烧与转化利用工作,决定成立稷下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与转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冯冠华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赵辛涛  党工委副书记

袁  资  办事处副主任、孙娄片总支书记

成  员:赵  刚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冯树平  党工委委员

于海英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王良辉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蔡希君  办事处副主任、永流片总支书记

刘  辉  办事处副主任、董褚片总支书记

钟祥海  孙娄派出所所长

                  闫海军  永流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与转化利用具体工作和各职能单位的协调,袁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包村人员名单

 

工作片

村名

包村人员

孙娄片

东村

史洪波

西村

张晓亮

南村

齐卫霞

耿王

王保国

合里

丁国明

郑王

孙绪衡

安次片

王家

徐  杰

高娄

张炳超

韩家

战  倩

西安

王兴华

东安

王智勇

南安

于海英

杜家

孙  耀

徐姚片

范家

孙建军

陈家

户  鑫

商王

于建伟

赵家

马晓娟

东孙

杜  磊

西孙

刘  冰

永流片

徐家

王风芹

刘家

牛丕东

永流

王  宁

尧王

王效宾

官道

于文政

魏家

杨美娟

董褚片

 槐行

苏明锋

大杨

吕秋昌

小杨

李长伟

孙营

孙敬超

董褚

范  振

程营

汤华兵

朱营

刘明明

闫家

司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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