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
标题: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368B/2017-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3-23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稷下街道办事处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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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街道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6年以来,我街道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结合实际,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王林任组长,副书记徐涛为副组长,党政办常务副主任王荣子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街道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三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四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街道主要通过下发文件、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75条。

2016年,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重点公开了政府机构设立调整、职能变化,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方面的内容,如《稷下街道慈善协会救助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2016年防汛工作意见》、《2016年三秋农业生产工作意见》、《畜禽养殖异味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街道2016年度共收到109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当面申请10 条,信函邮寄99条,对申请的答复数为2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街道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因而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街道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共发生行政诉讼案31件,上年度提起一审诉讼本年度二审的有13件,本年度发生行政诉讼案18件,其中二审终审判决20件,二审已开庭未判决10件,发回重审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街道虽然按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可公开信息量不多,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影响工作开展,信息发布内容归类不准确等。尤为特别的是辖区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诉讼集中在尧王、永流、范家等村,仅永流村11名村民一次就寄来88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员主要系老上访人员的恶意诉讼,导致我街道行政诉讼压力呈几何式递增。

下一步我街道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实现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同时督促工作人员及时、规范公开信息,加强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技术学习,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适时举办培训班,加强业务指导、业务衔接,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

                                                                 临淄区人民政府稷下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