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5-19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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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 2021 年临淄区幼儿园招生工作,贯彻落实《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 号),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各级各类幼儿园应认真组织实施适龄幼儿招生工作,实行小班、中班、大班三年制。

(二)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自主招生,临淄区教体局负责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监督。镇(街道)中心校统筹指导辖区内农村幼儿园招生,城区公办幼儿园可实行网上报名或电脑派位等方式随机录取,民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自主招生。

二、招生对象

小班入园幼儿必须年满 3 周岁2017 年 9 月 1 日—2018 年 8 月31 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居住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如学位充足,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推进学前残疾幼儿随园保教,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孤儿、残疾人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等予以适当照 顾。妥善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园就读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工作安排

    1、招生时间

城区幼儿园招生原则上安排在 6 月份进行,并提前两周将招生方案上报区教体局学前科。农村幼儿园招生时间由各镇(街道)中心校确定,原则上在 8 月中旬完成秋季招生工作。具体以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报名时间为准,不得跨年度提前招生。

    2、发布信息

各幼儿园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本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园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发布本园招生信息,明确招生对象、入园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确保招生信息广泛宣传,  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3、报名录取

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研究采取网络、现场等方式报名; 招生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需要家长上报材料的,要做好报名材料核查工作,符合条件的留存备查,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说明原因;报名人数超过本园录取名额的,采取抽签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4、新生入园

新生入园前,应该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保健卫生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有关要求

1、各幼儿园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  确保招生平稳有序。要科学做好学位测算工作,加强幼儿园招生评估, 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中的问题,做到招生入园工作平稳有序。凡没有取得《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合格证》的机构,一律不得招生。

2、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程序,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招生过程中除 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和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3、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子女入园需求,班 额有空余的,可招收本小区外的适龄幼儿;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应遵循相对就近原则招生。农村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各镇街道划定的服务区招生。

4、各幼儿园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举报的问题和违规招生行 为,认真核实查处。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开通招生服务电话, 专人负责,认真耐心解答家长咨询,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临淄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533-7866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