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临淄区虎山学校分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 ||
|---|---|---|---|
|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883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8-0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按照上级有关分级竞聘相关文件及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虎山学校(初中部)分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聘后考核,完善“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成立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成员如下:
3、成立专家推荐委员会。
负责对竞聘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
三、竞聘岗位数量、竞聘范围和聘期
(一)本次分级的专业技术岗位44个
正高级教师岗位1个,高级教师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4个,七级岗位4个
一级教师八级岗位7个,九级岗位9个,十级岗位6个
二级教师十一级岗位6个,十二级岗位5个
(二)竞聘岗位实施范围
拥有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教师资格并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满足相应工作年限的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三)本次聘期为一年,自2023年8月29日起截止至2024年8月28日,从2023年9月起,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四、竞聘条件
1、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3、竞聘高一级岗位教师应于2022—2023学年和2023—2024学年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且符合最低任职年限要求。其中:
(1)由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竞聘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
(2)由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竞聘到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或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4年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1年;
(3)由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竞聘到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或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5年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1年。
(4)由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竞聘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一般不得少于3年。
(5)聘任在特设岗位教师如满足上述条件的,一并参与分级聘任。
(6)当中级常设十级岗位超出聘任数量时,调剂初级岗位聘任在十级岗位。
4、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实行逐级竞聘,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行业和群众公认的高层次人才,可越一级竞聘,越级竞聘须从严掌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在上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聘期内最近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或上一个聘期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可参加越级竞聘。
5、参加高级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的,须满足上级规定的周课时量最低标准(10课时)(上级文件规定)。临退休的,退休前当学年课时量可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酌情安排,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五、否决项目
1、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不按要求参加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竞聘高一级岗位。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两年内不得竞聘高一级岗位。
2、工作人员在受警告、记过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一级岗位。工作人员在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工作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和停职审查期间,不得参加竞聘上岗。
六、岗位职责
(一)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育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完成有关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业绩显著,学生评议满意率达98%以上;
3、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成为学科教学骨干。能够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注重理论及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4、积极参加区级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3次,市级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1次。
5、主持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或校级小课题研究2项。
6、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一)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育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完成有关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业绩显著,学生评议满意率达95%以上;
3、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成为学科教学骨干。能够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注重理论及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4、积极参加区级及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3次。
5、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2项或小课题研究3项。
6、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二)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育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完成有关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业绩显著,学生评议满意率达90%以上;
3、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成为学科教学骨干。能够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注重理论及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4、积极参加区级及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2次。
5、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或小课题研究2项。
6、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三)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育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完成有关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业绩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8%以上。
3、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成为学科教学骨干。能够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注重理论及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4、积极参加区级及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1次。
5、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或小课题研究1项。
6、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四)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育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较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工作业绩优异,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6%以上。
3、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4、积极参加区级及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1次。
5、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或小课题研究1项。
6、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指导培养1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五)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育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较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工作业绩较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
3、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4、积极参加区级及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1次。
5、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或小课题研究1项。
6、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指导培养1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六)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育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工作业绩较好,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
3、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效果较好。
4、能够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注重理论及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5.完成有关部门所规定的常规教育教学工作。
6、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七、竞聘办法
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工作量和资历情况三项综合:年度考核占50%;工作量占20%,资历(职称任职年限和教龄)占30%,竞聘同一岗位的教师按各项得分总和由高到低排序。
(一)计分办法
1、教职工年度考核(50分)。根据最近一学年的年度考核成绩,最高成绩者计50分,按比例测算出其他人员应得分数。区内支教教师按照区教体局制定的《支教教师考核暂行办法》中有关年度考核的计算办法执行,市级及以上支教、交流人员当年的考核成绩,取学校考核人员前10名的平均值。
2、工作量(20分)。按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案》中的工作量计算办法,取最近一学年工作量,最高分者计20分,按比例测算出其他人员应得分数。
3、教龄(15分)。教龄每年0.5分(年减年,出现脱岗进修学习的年限不计分)。最高成绩者计15分,按比例测算出其他人员应得分数。
4、职称年限(15分)。聘为本级专业技术职务,每年1分(年减年,累计,出现高职低聘的年限不计分)。最高成绩者计15分,按比例测算出其他人员应得分数。
5、教师退休前的最后一次分级聘任,根据本人所在序列排序,提升3个名次聘任。本条规定,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后确定。教师退休前,不管何原因只能享受一次,一旦享受不能更改。
(二)专家推荐委员会人员按照得分排序,根据上级下达的岗位指标,划定拟聘人员名单,向学校领导小组推荐,由学校领导小组进行确认。在竞聘同一岗位积分相同情况下,按下列条件依次排序:(1)年度考核成绩高者。(2)本校工作时间长者。
八、竞聘程序
竞聘上岗实行回避制度,按下列程序进行:
1、方案制定。(8.23-8.24)成立学校分级聘任领导小组,讨论拟定学校分级聘任实施方案并由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经教育和体育局和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
2、公布岗位。(8.25)分级竞聘领导小组公布分级聘任方案、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岗位聘任条件及聘期等事项。
4、个人申请。(8.26)根据岗位聘任条件,由个人书面向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提交分级聘任个人申请。
5、资格审查,核算排序。(8.27)竞聘上岗工作小组审核材料。按照竞聘办法计算出所有竞聘人员的分值,分类排序。专家推荐委员会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6、确定人选,公开公示。(8.27)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专家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意见,讨论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7、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8.28)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提出。
8、报批备案。(9.1)拟聘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结果报教育主管和人社部门备案。备案后,学校和聘用人员依据竞聘结果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变更。
九、规范聘任及聘后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岗位聘任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严格聘后管理。在聘期内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受聘人员应自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高质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学校将加强对受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聘期考核,做到及时监督和督促。聘任期满,学校对受聘人员完成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要有考核鉴定结果,作为下一轮岗位聘用的依据。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及教师队伍相关管理规定的受聘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解除所聘任的高一级岗位:
(1)未能按时、按质量完成学校交予的教学等工作任务,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的。
(2)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3)出现各类教学事故,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有违教师职业道德,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5)违反劳动纪律、违法违纪,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6)因身体、家庭等原因,不能胜任担任的教学工作的。
(7)聘任期内,年度考核出现“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次学年扣除)。
(8)无故旷工1个工作日,或因事累计请假30天以上的。病假按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9)在本次竞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10)其他不能聘任的情况。
3、因故解聘后的待遇
聘期内因故被解聘人员,其高一级(或两级)的工资待遇依然享受(工资没法随时变更),但须从当月起,从绩效工资中扣除相应的数额(即高一级或两级岗位与第三级岗位之差)。具体由财务室进行测算。所扣除的款项,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工资总额之内,学校集中管理使用。
本方案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人社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分级竞聘领导小组,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本方案内容若有与以往学校执行的有关方案相抵触的,以本方案为准。
临淄区虎山学校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