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市临淄中学收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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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10-10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临淄中学收费信息

发布日期: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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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好学校的收费工作,促进学校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收费公示和宣传。学校在校内醒目的地方将公示的内容进行公示。收取各项费用前必须向学生家长发放收费明白纸,列明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时间,家长确认签字后再予以收取,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

2)收费管理。所有收费全部由财务部门收取,严禁多头收费、多头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票据,凡不缴纳增值税的事业性收费和专项收入一律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经批准的代收代支费一律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山东省往来结算统一收据,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财务部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票据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建立票据购领,使用和核销制度。

3)、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决禁止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自愿和非盈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严禁采取强制措施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从中牟利,侵害学生利益。禁止补课收费,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组织节假日补课收费,在职教师不得开展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职,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禁止违规办班收费,实行阳光编班并均衡配备师资。

4)加强教辅资料的管理,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严格按新课改的要求,按课程设置从当地新华书店订购教辅资料,严禁从其他渠道购进教辅资料。课本费、作业本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5)严格执行高中招收计划,不擅自扩大规模,降低录取分数线,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金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如有收费项目变更,及时到区物价局办理变更手续。

6)收费督查。学期开学前教务处协同政教处对各班学生数、贫困学生减免人数、住宿生人数进行清查,核实每一名学生的缴费信息。

7)广泛开展社会承诺。建立、完善社会承诺制度,按照“两规三禁”的要求向社会、向家长、向学生做出公开承诺,不组织、不参与任何违规推荐选用教辅材料和收费办班、有偿补课等活动,自觉抵制各种违规行为。

8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收费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违规收费线索,要建立台账管理,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

9)严格收费管理,成立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将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来,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附件: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