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临淄中学2023年度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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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752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3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07〕40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意见》(淄政办发〔2007〕10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保证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的原则,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淄教计字(2019)11号)和《临淄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临学助字(2019)15号)要求,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了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我校此项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制度保障、明确流程、职责到岗,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1、为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上级政策制定了《临淄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办法》、《临淄中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临淄中学资助管理工作制度汇总》、《临淄中学奖学金、助学金及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资助工作做到有据可依,给资助工作提高保障。
2、建立一套规范的资助管理工作流程,理顺学生资助管理各类工作关系。
3、健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管理机构,从领导小组到工作小组,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年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立即纠正,负责接受对资助工作的投诉,并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回复处理意见。
4、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利用各种方式,积极宣传资助政策。一方面在级部门厅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海报,一方面利用更加先进的宣传手段,提高了宣传效果,在学校网站和手机端公众号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确立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的组长深入家庭调查,班级推荐,年级认定,最后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成立学校认定工作机构
1、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认定工作组、学校认定工作组。
四、强化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
1、各年级、班级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各年级、班级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向学校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有发生显著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各年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诚信档案,对学生进行跟踪教育。对违反诚信行为的学生将进行批评教育,乃至记入学生的个人档案。
3、通过层层工作的落实,最终落实认定了68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明确标准,规范程序,深入实际调查核实,把那些最需要资助的学生评选出来,把国家的资助政策落实好,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帮助的学生的身上,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进困难学生的家里,让困难学生家庭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助工作,使和谐社会的观念深入人心,惠及那些需要社会帮助、关爱的家庭。学校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加强对这些学生的思想教育,激励他们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学会感恩,立志做一个对他人对社会有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