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市工业学校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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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10-25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工业学校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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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龙头,是人才培养的重要支撑。为加强我校专业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形成更多的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标准(试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职发〔20136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计划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凝练专业特色,建设一批校企合作紧密、培养模式先进、办学条件优良、质量效益显著的特色化专业,进一步提升我校特色专业基础能力和发展水平,打造品牌专业和高水平特色化专业,全面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第二条  专业建设的思路

围绕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要求,进行专业建设优化和调整,坚持“优势专业树品牌,新增专业提质量,拟增专业创特色”的原则,不断加大投入,以专业优势为基础,以教科研为纽带,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设施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专业质量效益提高等方面显著提升,建成一批优势明显、特色显著、走在全市前列的高水平专业。

第三条  专业建设的原则

1.内涵提升原则。根据教师教育的专业化导向、实践导向与能力导向,以培养教师教学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改革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有效设计实践教学体系,切实提升教育实习实效,培养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与技能,同时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

2.结构优化原则。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立足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整合与调整,形成多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稳步推进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共同体建设,实现资源优化和集约运行。

3.评建结合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建立相应的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机制,促进各专业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目标,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强化教学过程管理。

4.持续推进原则。专业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常抓不懈;要根据学校各个阶段的发展规划和定位,制定中长期建设规划,有步骤分阶段逐项落实。

第二章  专业建设的目标与过程管理

第四条  专业建设的目标

1.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规格明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鲜明特色。

2.人才培养方案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具有科学性。

3.教学条件良好,核心课程有优良师资,在市内外具有一定影响;有完整的课程体系和教材;教学基础设施良好,实训实习条件能够满足实践教学要求。

4.教学改革和研究深入系统,具有一定成果。

第五条  专业建设过程管理措施

1.专业建设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以学校各学院为主,学校进行指导、规划和统筹。专业建设日常工作由各学院负责,教务处代表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进行督促、指导和日常检查。

2.各学院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专业建设规划的制定及落实和调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审议专业设置和调整方案;审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开展专业评估,监控专业教学质量。

3.各学院专业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制定本学院现有专业的建设计划及拟设专业的筹建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学年初各专业组向学院提交专业建设计划,各学院审定,教务处备案,学年末各专业组向学院提交专业建设年度自查报告,教务处组织检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专业建设的内容

第六条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加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将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工匠精神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三全育人”新格局。紧密对接区域产业与行业企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校企“双主体”育人长效机制,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产业先进元素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深入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校企共建共享教学资源,实现知识学习、技能实训、工作实践和职业技能评价、鉴定一体化。深化教学模式改革,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推进“课堂革命”。鼓励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入国际先进的人才培养标准、课程体系、教学标准等,培养适合“走出去”的技术技能人才。形成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做法。

第七条  课程体系建设。以提高学生核心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服务终身发展为目标,探索“岗课赛证”融合,对接职业标准,构建适应区域产业升级要求、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积极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与课程标准融通。深入推进校企联合开发课程,以典型工作任务、工作过程等为主线确定课程结构,以专业核心技能和成熟的先进技术为主线确定课程内容,将企业元素融入课程教学环节。深化教材改革,广泛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充分考虑信息化时代对工作岗位的影响,全面改造升级传统课程。建设适应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课程体系。

第八条  教学团队建设。校企合作组建高水平、结构化专业教学创新团队,探索教师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水平和技术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和评聘制度,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吸纳来自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承担相应比例的教学任务。突出教学团队的梯队建设,加强青年名师培养,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德技双馨的专业教学团队。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专业教师“双师型”比例达到80%以上。培育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力的教学名师和团队。

第九条  教学设施建设。配备先进的实训实验设施,实训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实训场地、工位能高水平满足实践性教学需要,并保持较高的使用率。建有能模拟生产一线或就业岗位环境的“技能教室”,能够满足专业核心技能训练需求。校内专业实训中心具有实践教学、职业技能评价或鉴定、技能竞赛和社会服务等功能,课余时间对全体学生开放,并有专业教师指导学生自主开展实训和技能训练。校外有不少于3个较为固定的大中型实习企业。建设一批校内外产教融合式多功能实习实训设施。

第十条  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组织教学,建立教学资源平台,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建立校域内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优质课程、课件、微课等资源网络共享,促进专业教师网上交流和专业学生远程学习。重视数字化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根据专业课程特点引入与之相适应的虚拟仿真教学、数字化实训、远程实时教育等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教学手段。建成面向社会开放、具有先进性的数字化教学资源。

第十一条  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在服务能力方面成为一定区域内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与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相适应,以技术技能积累为纽带,积极主动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在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和办出特色方面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通过专业联盟、专业建设指导、教师交流、对口培训、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对口支援和带动同类学校相关专业建设;将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专业建设规划和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资源向其他学校相关专业开放;定期举办专业教学现场会,发布成果,推广经验。产生一批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标志性成果。

第十二条  专业质量效益提高。建立健全“政行企校”、研究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专业育人评价机制,专业建设持续优化升级。学历教育毕业生中90%以上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职教高考省本科上线率达2%以上;在校生对专业学习的满意度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建立学生技能竞赛机制,实现参赛学生全覆盖,并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具备举办市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的能力,并能承担市级以上专业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任务。教师和学生在企业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方面的参与度较高,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章  新专业设置和建设

第十三条  设置新专业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增设新专业要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规划;

2.培养的专业人才有稳定的社会需求,招生规模原则上应达到40人左右;

3.应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申报论证报告、专业发展三年规划、课程标准、师资情况等必要文件;

4.必须具有相关的技术发展支撑,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特色和优势;

5.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思路和专业培养目标、先进的人才培养计划、完善的课程体系、配套的优秀教材,以及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6.具备新设置专业必需的实训室及实训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基本的办学条件;

7.学校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和建设新兴、边缘、交叉专业,并给予政策上的倾斜。

第十四条  新专业的申报程序。申请下年度设置新专业,由相关学院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和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在3月提出,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获论证通过的拟办专业由专业负责人准备申报材料,4月提交给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审核,报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批。

第十五条  新专业的建设及评估。新设专业建设期为3年,各学院应根据新设专业建设标准有计划地加强教学条件建设,以满足教学需要,确保教学质量。新专业建设2年后教务处按建设标准组织评估,未达到标准的限期整改。建设期满后接受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合格验收。

第五章  专业评估

第十六条  专业评估是对各专业的教育质量的评估,也是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总结经验,找出培养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改革专业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  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设施建设、专业质量效益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等7个大项25个小项。

第十八条  专业评估周期为二年。

第十九条  专业评估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突出评估结果,采取约谈负责人等问责措施。专业评估排名前40%为学校重点专业,实施扶优扶强重点发展战略,专业评估排名后20%列入清单管理专业,实行专业诊断与改进。

第六章  市级及以上专业建设相关项目申报

第二十条  学校择优推荐校级重点专业申报市级及以上专业建设相关项目。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评上市级及以上专业建设相关项目的专业给予配套奖励。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1:山东省淄博市工业学校专业建设绩效考评办法

附件2:山东省淄博市工业学校专业建设绩效考评指标(试行)

附件3:山东省淄博市工业学校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成效汇总表

附件4:山东省淄博市工业学校专业建设项目绩效报告(样表)

 

山东省淄博市工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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