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第二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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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785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08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了更好地开展财务工作,严格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务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由校长统一审批。各项支出凭证必须有审核、经手人、理财小组和校长签字方可报销。各项支出应有正式增值税发票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方可报销。
第二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法,所有收费通过齐商银行小程序收取。
第三条,加强收费管理,做到按规定、按时间、按标准收费,禁止乱收费和收人情费。
第四条,及时缴存或解缴各项应缴收入,禁止截留、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
第五条,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收支预算工作,及时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帐表相符、帐帐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