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临淄区第二中学2023年招生工作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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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735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全面做好2023 年我校义务教育段招生入学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提高群众满意度、维护教育公平的现实需要出发,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实现规范招生、廉洁招生、阳光招生。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根据我校分布、 办学规模、周边住宅、生源数量等因素均衡确定学校的片区范围,学校招生坚持按房产、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 统筹兼顾、免试划片入学的原则,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全面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分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优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采用“一网通办”招生平台,家长通过“爱山东”APP和政府一网通办网站,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力争实现家长报名“零跑腿”“零证明”,优化招生工作流程,方便群众。
三、招生对象和计划
初中一年级招收2023年完成小学五年级学业的学生。计划8个班,共400人
四、招生办法
(一) 临淄户籍学生招生入学
1. 网上预报名时间:6 月 26 日- 7 月 4 日
报名方式 :登 录 “ 爱 山 东 ” 手 机 APP ,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要求: ①网上填报信息须确保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一律取消划片资格,按调剂处理。②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可携带入学申报材料到毕业小学,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或线下报名。
2. 网上预报名信息审核: 7 月 5 日-7 月 31 日,工作人员对网上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招生平台反馈信息至学生家长。
3. 录取报到:8 月中下旬,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划定后,通过招生平台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二)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 报名条件:父母双方持有临淄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2. 预报名时间及程序:与区属小学、初中相同,通过“爱山东”APP或网站(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预报名后,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根据我区教育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入学后待遇:被确认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报名将以当年相关政策为准。
(三)新建住宅小区业主子女入学
新建住宅小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 日交工的小区)楼房竣工并实际入住的业主,其子女需进入小学、初中学习的,由开发商持楼房竣工验收材料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备案,家长从网上报名。未交工的房子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报名时间及程序与区属小学、初中相同。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我区教育资源情况划片安排入学。
(四)特殊教育招生工作
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切实保障所有具备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控辍保学工作
落实控辍保学入学通知书、复学通知书等制度,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比对机制,防止学生辍学,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留守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为学生入学后各级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服务工作提供支持。
六、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说明
(一)户口住房的说明
1. 临淄户籍学生,可按学生或监护人房产地址划片入学,划片入学的房产须为大产权住宅并交房。非住宅用房不作为学生划片入学依据。小产权房不作为划片入学依据。
2. 学生户口在城区,可以按户口地址划片入学。自2023年起,户口迁入时间须满2年或以上(截止当年6月30日),方能作为划片入学的依据。集体户户口地址不作为划片入学的依据。
3. 学生及父母名下没有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的,学生及父母所占房产比例须大于等于总房产比例的51%。未标注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的第一个所有人名字为准。
4. 从2016年起始年级开始,各小学、初中学校每年要对学生户口簿、房产证审核一次,符合学校片区招生条件的方可享受片区入学的相关政策;若房产或户口变更不符合学校片区招生条件的,按转学调剂处理。
(二)其他情况说明
1.确保大班额问题不反弹。原则上要按照小学不超 45人、初中不超50人的班额招生。
2.当学校预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办学规模时,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首批录取户籍、房产均在学校片区内的;第二批录取临淄区户籍,地址不在学校片区,在学校片区内购房的;第三批录取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学生及监护人在学校片区无自有房产的。同类情况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录取:(1)房产证签发日期或户口迁入日期早者;(2)无房产证但是交房入住时间早者。
3.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保障同一家庭子女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安排就读。
5.因城建工程由政府统一安排迁居的,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货币化补偿)的住户子女入学可按照拆迁前房址划片入学,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籍材料、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待还迁房交付使用后,还迁户子女义务教育段新入学将按照该还迁房位置进行划片。
6.因户口或住址发生迁移需转学,必须符合待转入学校招生片区的招生条件,可进行转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参照起始年级入学条件办理;转学手续一般安排在学期开学前一周,到转入学校咨询办理。凡符合转学条件,且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必须接收。学位已满时,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学学生,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调剂安排入学。严格控制民办学校中途转学,民办学校超出招生规模的,不再转入。
7.凡报名我校寄宿学习的学生,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23 年 4月份以后在本区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的体检证明,学校不得接收体检证明不适宜在校寄宿就读的学生。
8.特殊学生、困难学生学校救济管理办法。对于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学生,学校建立个人和家庭档案,上报相关单位,对生活和学习方面给予资金补助,同时安排专业教师进行对口辅导和教育。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进行调研、建立贫困档案,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申请贫困补助,及时利用向上向善基金进行帮扶,对特困学生学校组织募捐帮扶活动,及时帮助学生渡过难关,安心学习。
9.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研究后拿出初步意见,并报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后实施。
七、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1.成立组织机构。区教体局成立临淄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
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统一部署、要求,严格程序,认真组织,确保全区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树立大局意识、政策意识,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做到“八个严禁”:严禁以通过笔试、面试、考查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选拔招收学生;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违规预留招生计划。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入学或转学(有空余学位)条件的学生;严禁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严禁接收服务区外、年龄不够、材料造假等不符合招生规定条件的学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严禁以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情况。
3.加强监督考核。区教体局将组织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进一步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群众来访和投诉本着“有诉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将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八、咨询电话
13964326759 15553317721
九、救济途径
临淄区教体局基教科 0533—7866318
附件: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招生划片范围
附件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清
副组长:常伟 杨秀雯 郭平
组 员:路渠清、刘山田、王效东
附件 2:
2022年临淄二中招生划片范围
临淄二中:人民路以北、齐盛路(北外环)以南、天齐路以西、一诺路以东区域(不包括齐都花园、北金城、恒生国际、金鼎绿城、臻园、齐都南马村);齐都镇谭家村、尹家村、国家村;稷下街道中心小学片区;凤凰镇梧台小学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