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第二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798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8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第二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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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根据教育局、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在宿舍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公共设施,维护宿舍正常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上课和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在宿舍逗留。

3.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寝室内务整洁,定期打开门窗通风。不随地吐痰,不往窗外扔果皮、杂物,不乱倒乱泼脏水和饭菜。严禁向走廊内或向窗外倒水和乱扔物品。

4.学生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本人必须妥善保管。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学校老师及领导处理。

5.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无人要锁门、人走要熄灯,不许随便更换锁,寝室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在宿舍举办任何娱乐性活动。

6.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和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用具;严禁私自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楼内。

7.宿舍内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

8.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学生宿舍,严禁携带和藏匿刀、剪刀、木棍、铁棒、钳、锤、锯等工具到宿舍。

9.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在外面住宿,晚间外出需要请假,寒暑假和节日期间,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

10.要协助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宿舍楼内的生活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在学生宿舍燃放鞭炮、扔摔瓶子、故意起哄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

11.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发现可疑人员和发现坏人作案要认真查问,及时报告;发生案件要及时保护现场,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员、政教处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