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三中学生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897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8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三中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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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实行班干部轮换制度,使每个学生的组织能力都得到锻炼与提高。

第二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五十五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爱心基金”等活动形式提供资助。

第三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平等教育。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三)对教师奖惩、处分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四)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四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爱党爱国爱人民。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二)好学多问肯钻研。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养成阅读习惯。

(三)勤劳笃行乐奉献。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参与劳动实践,热心志愿服务。

(四)明礼守法讲美德。遵守国法校纪,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五)孝亲尊师善待人。孝父母敬师长,爱集体助同学,虚心接受批评,学会合作共处。

(六)诚实守信有担当。保持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弊,借东西及时还,做到知错就改。

(七)自强自律健身心。坚持锻炼身体,乐观开朗向上,不吸烟不喝酒,文明绿色上网。

(八)珍爱生命保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坚决远离毒品。

(九)勤俭节约护家园。不比吃喝穿戴,爱惜花草树木,节粮节水节电,低碳环保生活。

第五条 对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依据相关制度进行处分。

第六条 入学与学籍管理

(一)新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二)因伤病(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的证明)和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可依据山东省义务教育管理有关规定准其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复学时学校可据实际学习程度征求本人及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继续学习。

(三)对家庭贫困生的学生实行资助,对学习优秀的学生实行奖励。

(四)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建立电子学籍,按学期记载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情况。学生受到学校以上的奖励应记入学生档案。学生毕业离校后,学生档案由学校保存备查。严肃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各项纪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