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第三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784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6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第三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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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学生管理,全面提升家长满意度,助力学校发展,现制定学生管理制度如下。

一、加强学生思想教育

切实从维护教育安全稳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责任,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法治、心理健康和欺凌防治等专题教育工作。梳理学校法治、学生思想、心理健康和欺凌防治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发挥班主任、任课教师、心理委员等“排头兵”作用,第一时间排查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感,发挥全员育人工作实效。

二、强化学生日常行为

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校规校纪和学生行为管理办法,明确关于发型、服饰等个人仪容仪表和学生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学生违纪行为处理办法,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师生、家长认真学习,提高学生和家长认可度,引导学生遵守规范、落实规范。全体教师要按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和实施教育惩戒,杜绝无依据的对学生进行罚站、停课、回家反省等惩戒。

三、严控书面作业总量

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确保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每天书面作业量按照不超过上学日的两倍控制。科学设计作业,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精心设计分层作业,健全“班级-级部-学校”三级作业监控机制,用好“作业监督员、年级组长、家长”三个熔断,全面控制作业总量,不断提高作业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四、规范课后服务工作

坚持自愿原则,科学设置服务时长,学期内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规范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组织学生自主做作业,引导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可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注重优秀传统文化的涵养,多渠道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课后服务结束后,静校时间为19:20。

五、做好学生作息管理

要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要求,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原则上,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早于7:30,高中不早于7:00;联合家长做好走读生作息指导,晚上休息时间小学生不晚于21:30,初中生不晚于22:00,高中生不晚于23:00。寄宿制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30。晚自习、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不将学生自习时间分配到学科。

六、健全投诉反馈机制

多形式畅通家长投诉渠道,对家长反映的问题,建立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敏感、集中的事项,要建立领导包案制度,加强分析研判,避免产生负面舆情。建立工作台账,坚持“一天一小统、一周一大统”,强化定期分析与跟踪问效,不断提升家长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