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三中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961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三中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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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格遵守课堂时间。按时进教室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    

4.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5.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6.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7.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8.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9.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0.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讽刺、挖苦、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1.到专用教室上课,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1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