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第三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797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6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第三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2-26
  • 字号:
  • |
  • 打印

为加强学校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的同时不发生伤害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体育课学生安全要求

1、体育课学生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2、为避免外伤事故的发生,上体育课时学生不得佩带证章、胸卡、手表、钥匙、小刀、饰物等硬质物品,不得持、带与本课无关的任何物品。有关的物品如不立即使用,应放在活动区外。

3、上课时学生注意力集中,服从指挥,按老师的要求以正确的动作认真完成练习。上课、训练时,学生不得有不合安全要求的言行,特别不准干扰他人训练,严禁打闹、捣乱、恶作剧等易造成对他人伤害的行为。如因此而对他人造成伤害,责任自负。

4、上体育课时学生要以正确的方法使用体育器材、设备,未经教师批准,学生不得私自使用器材、设备。

5、难度较大或带有一定危险的动作,须在教师指导和同学帮助、保护下完成训练内容,不可擅自做主,自行练习。

6、学生上课时要自行检查运动场地、器材等是否符合上课要求,如不符合,应及时向老师提出或自行避开、更换等。

7、学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上课时,学生不准进行非教学要求的活动,更不准私自离开教学活动区。

8、教师要严格做好学生考勤,与班主任做好联系沟通,计入班级学生量化考核。

二、体育活动课安全要求

1、体育活动课的辅导教师是体育活动课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责任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经常对学生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具备事故处置能力。

2、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领取器材,到相应或指定的活动场(所)地进行。

3、体育活动课应分成若干个锻炼小组,在组长带领下,根据锻炼项目内容、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

4、学生应认真按照各项活动的要求进行活动,自觉遵守体育道德和各项体育运动规则。

5、分散活动前先集中,作好活动安排,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不到有危险的场地去活动,不用有危险的器材设备,不做有危险的动作。

6、活动课全过程教师必须在场,不得离开,要加强巡视、检查、指导,对事故易发项目组(班)或区域给予更多的关心。

7、活动课结束,亦应整队集合,清点人数,进行讲评,检查安全情况,做到善始善终,使体育活动始终置于老师有组织、有领导的情况下有序进行。

8、对违反安全要求、纪律的学生要进行必要的纪律处理和行为约束。上活动课时,可在教师可控制范围内要求其进行安全训练或反省,或交给班主任处理。不得将学生逐出控制区之外或让其回班。

三、体育器材、设备的安全要求

1、场地、器材设备要符合体育运动的安全标准要求。

2、体育器材管理员要对器材、设备经常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报修、更换。

3、教学用器材必须课前领出,课后归还,并实行登记制,人为损坏、丢失器材要赔偿。

4、课外活动学生借器材必须登记,按时借,准时还,如丢失或损坏要负赔偿责任。

四、体育场地的安全要求

1、运动场地与设备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以安全可靠、有利于体育锻炼为原则。器材和设备设施要与学生的年龄、特点相适应,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并应制定体育场地、器材和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

2、沙坑应经常翻松。不得混有致伤性杂物,不要有积水。投掷项目的投掷区,必须与其他运动场地分开,并保持足够的距离。球栏、单双杠等固定器械,应无锈斑、发霉、松动、破损、断裂等情况,发现不牢固的地方应及时清理、调换或修理,或重新购置。

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徐金凯

副组长:王少杰 安玉君

 员:于旭瀛 吕秋收 陈虎 朱路宁 李春祥 张震 梁志强 韩振强及体育组老师、各班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