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第三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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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800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了加强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徐金凯
副组长:王少杰
成 员:安玉君 路鹏 王宏波 田成波 陈虎 梁志强 李春祥 张震 韩振强 孙绪爱 谢佃忠 各班主任
二、职责分工
校长徐金凯:1.统筹本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定期听取分管校长的消防安全汇报。
分管副校长王少杰:1.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例会;2.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3.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的各项制度;4.批准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防火措施,及时处理设计消防安全的问题。
教务处:安玉君负责,各个多功能教室和实验室、体育器材室内的消防安全和设施安全,有损坏的,及时上报。
政教处:路鹏负责,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对学生开展生命安全教育。
办公室:吕秋收负责,负责对所有老师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总务处:王宏波负责,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组织每月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食堂具体负责人:田成波负责食堂的消防和安全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购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安全管理员:孙绪爱 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订消防安全制度,记录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消防管理员:谢佃忠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
级部:李春祥 梁志强 韩振强 张震负责,所在级部的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有损坏的,及时上报。
各班主任:具体实施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制度内容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让师生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按要求配齐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要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数量达标、布置合理、种类符合场所要求等。
(三)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做到消防检查、维护责任到人,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有无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进行整改、维护和更换,切实达到防止和减少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五)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六)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
(七)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实验室、功能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八)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九)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校内用电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十)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一)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二)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