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雪宫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评审、发放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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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0-12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非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规范我校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非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边志方
副组长:张翠萍 杨建营 李先彦
成员:谢英明 马映畅等中层主任 各班班主任ewMyiQ
二、资助范围、对象
对在本校就读,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
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3.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家庭学生。
4.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员家庭及残疾学生;
5.农村特困救助家庭学生;
6.孤儿(含在民政福利及后寄养的孤儿)
7.因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业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
资助人数按在校人数的10%——15%确定。
三、资助标准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按上级规定资金进行发放。
四、资助申请与审核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助按学年申请、评审,按学期发放。申请程序如下:
(一)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义务教育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等表格。
(三)学校进行三级评审。
(四)学校将受助学生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五)将公示无异议受助学生情况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六)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后,由区资助中心将资助金统一拨付给学生。
五、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由教育局支付中心统一划拨,统一管理。
六、相关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校园广播、版报墙报等形式,对学生生活经费补助等惠民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局文件精神,认真审核、落实、公示、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经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义务教育非寄宿学生。把落实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生生活经费补助资金的行为,将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临淄区雪宫中学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