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雪宫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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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911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09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1)学校建立带班领导、级部主任、值日教师、学生会四级督查制。
(2)带班领导、值日教师每天必须不定期查岗两次以上。
(3)教师如在上课铃响时仍未到岗,带班领导、值日教师、学生会要及时向教务处报告,教务处应尽快查明情况、迅速安排,不得空堂。
(4)教务处必须坚持课堂教学巡查,确保一日一次,并做好记录。
(5)教师须严格执行课表计划,不准私自换课、顶课。
(6)教师课前应不做剧烈运动,做好上课的心理准备及物质准备,课中不准以任何借口离开课堂。
(7)教师上课前应认真核实学生人数,如有空缺必须弄清去向,并及时报告班主任。
(8)教师在课堂要随时消化和处理学生矛盾,课后及时报告班主任。
(9)教师在课堂如遇偶发事件要先行处理,妥当安排,并及时报告。
(10)教师课中不准拨打和接听电话。
(11)教师在教学中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将学生赶出教室外。
(12)教师课中不准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