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金山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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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814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0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通知》文件指示,制定本校考试管理制度。
一、明确考试功能
1.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行为,克服唯分数倾向。不做违规统考、提前结课备考,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考试不排名,不公布等级。
2.不做违背素质教育导向的考试行为,避免造成学生负担过重、应考压力过大,损害学生身心健康。
3.学校教务处组织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作用,不具备甄别、选拔功能。
4.各校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二、压减考试次数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各年级不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
三、规范考试命题
1.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能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2.学校要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对目前命题能力不足的教师,向学校或区教育局教研室委托教研机构组织命题,供教师选择使用,并由学校分别阅卷。
四、合理结果运用
不排名、不公布,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期末学生学业成绩等级鉴定一般分5个等级。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五、完善过程评价
1.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
2.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
3.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要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真实填写学生学业水平等级评价表。
六、及时进行学业质量监测
按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部署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有关要求,学校不做统一试卷统考统测,也不做重复统测,采取分学科分组抽样方式进行检测,避免给学生造成过多压力和负担;小学高年级期末组织一次统测,作为评价小学阶段教育质量重要依据,并作为开展初中阶段教育质量增值性、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