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实验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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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3-04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实验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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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组长:路  栋、王  峰   副组长:齐洪文 

组员:孙炜杰  付玉波  李震波  刘中伟  张  旭 

(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大力宣传《消防法》和市区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等,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宣传防火、灭火及疏散逃生常识。

4、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5、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取消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同时可作为高职低聘,对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突出个人,年终给予表彰奖励,评先树优工作在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二、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学校确定将微机室、图书馆、阅览室、公寓等列为消防重点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三)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同时,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同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过期,要及时更换或充粉。

(四)保证教学楼、办公楼及公寓楼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五)保障部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微机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七)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八)各功能室、办公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相关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锅灶,要经常进行检查,定时进行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