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遄台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评审发放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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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752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3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1.加强宣传。广泛深入的宣传“一免一补”政策,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成立评审领导小组。成立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主任做代表的评审领导小组。
3.确立受助学生名单。严格按照“客观公正,贫困优先”原则,依托班主任家访摸清需要资助的学生数,孤儿、单亲子女、烈军子女及特困户子女作为资助对象,无特殊情下杜绝财政供养人口家庭的学生进入享受之列,严禁“平均分配”和“轮流享受”办法。
4.评审和公示。学校组织有意向获得资助的贫困家庭学生填写申请表,由三级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七天以上的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受助学生名单。
5.发放。为落实好上级“一免一补”有关政策,规范发放行为,减少工作纰漏,特制定本办法。
(1)在规定的发放日期前做好发放花名册的登记造册等工作。
(2)成立各类奖助学金发放小组,由各级部主任,班主任和财务人员组成。
(3)发放时,各班主任、级部主任对照发放花名册分班级领取,进入班级再对照发放花名册清点人员,逐个对受助对象落实,发放时,一人负责监督学生签名,将有关情况做好记录。
(4)发放结束后,有关人员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学校及时将发放花名册上报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