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遄台中学2023-2024学年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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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753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0-1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根据临淄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会议精神,我校认真开展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工作,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如下:
一、 认定标准
我校根据区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2023年临淄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及相关要求》中的全区认定标准及认定条件,同时参考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本校往年的认定标准,制订本校的认定标准如下:
认定资格 |
农村户口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年) |
城市户口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月) |
A档:一般困难 |
1.70(含)--1.53 |
1650(含)--1450 |
B档:困难 |
1.53(含)--1.36 |
1450(含)--1320 |
C档:特殊困难 |
1.36(含)以下 |
1320(含)以下 |
二、认定流程
1.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2.成立三级认定机构。明确三级认定机构分工、职责;在学校公告栏、学校网站等公示各级认定机构、职责、成员名单、咨询投诉方式等。
3.开展政策宣传,做好认定准备。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树立正确贫富观念、了解自己家庭经济状况的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贫富差别,培养学生的家庭、社会责任感。
4.收集认定材料,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认定工作。班主任进行家访,核实信息。之后年级认定小组复审、公示,最后校级认定小组审批。
三、领导重视、完善制度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家庭经困难学生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及成员的工作职责,监督和检查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监督学生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2.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建立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和资助体制、建立家庭经济困学生档案。做好资助经费的统筹和分配,对各班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评审领导组审定,认真收集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及扶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3.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以严谨的工作方法把握资助工作的政策和精神,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初步的审核,并民主评议认定,及时向学生资助中心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整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材料。
4.上榜公示,公开透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贫困学生名单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同时,由班主任组织各班进行讨论,征求学生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
四、建立健全学生档案
1.对所有学生进行家庭情况调查,每名学生都填写学生家庭情况调查问卷,并且根据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制作了学生家庭情况汇总表,以供随时可以方便、快捷、准备的了解到学生家庭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评议、认定,有资助款项时可以及时、公平的进行评选。
2.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申请、民主评议,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及档次,公示结束后上报学生资助中心。平时坚持做到准确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及时提出调整其家庭经济困难档次的建议。
通过学校领导小组及认定工作组等评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经过公示,最终确定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人,其中A档0人,B档1人,C档5人。特殊困难学生中1人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人属于残疾人子女。
2023—2024学年度临淄区遄台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顺利完成。
临淄区遄台中学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