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遄台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887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12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遄台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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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消除隐患,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促进和谐平安校园的建设,依据区局安全教育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上课或课后延时辅导应提前2分钟到达地点,先点名登记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无故缺勤的同学应及时反馈班主任(如班主任不在,可告知年级主任或相关领导)。

    2.如有学生早退和擅离课堂,应及时制止和教育,并及时向班主任或相关人员反馈。

    3.教学言行要文明.规范,不得歧视.挖苦.刺激.训斥.体罚学生;要冷静处理课堂上出现的突发事件或扰乱课堂秩序的学生,不可使事态扩大。

    4.坚守课堂阵地,全程监护学生安全作业。

    5.作为本校教师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部门和领导反馈。

    6.学生在上课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应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班主任或级部主任,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不得推委,拖延或不作为。

    7.对学生的批评教育方式要得体,不得歧视.挖苦.训斥.刺激.体罚学生;对表现异常或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善于疏导和安抚。

    8.组织学生开展户外活动(如参观游览.社会实践活动.写生等)应征得学校同意,要精心组织,全程监护,确保活动各个环节得安全。

    9.保持全天候手机,电话通讯畅通;接到紧急命令,应及时赶到。

    10.科任教师因违反工作要求而造成责任事故的,要受到学校的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要实行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