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第八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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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832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04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了规范考试次数,提高考试质量,明确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试内容说明:
1、学校统一考试每年两次,期中一次、期末一次。
2、考试科目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科技。体育为测试科目。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3、学科单元测验属于教学过程中的诊断性考试。由任课教师进行命题并组织实施。每个学科每个单元进行一次测验。
4、每年6月份组织初三历史、地理、生物、信息科技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初四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具体时间按照市教育局要求。
5、每学期,严密组织体育过程性测试和艺术过程性测试。
二、级部主任、班主任工作职责
1、考试前教育:考前班主任务必向每位学生交代清楚其所在考场和考试时间,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强调不准提前交卷。
2、试场布置:凡作为考场的教室,考前请务必打扫干净,清空桌洞,并且桌洞朝前,将桌椅排放整齐。
3、级部主任统筹安排各考场的卫生打扫,务必落实到人。尤其是实验室。
4、强调学生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考试用钢笔或圆珠笔答卷,画图用铅笔,涂卡用专用铅笔(每级部派一名教师专门负责每场考试后向教务处提供答题卡及答案)。
5、级部主任负责统计好级部学生的各学科分数,并及时上传教务处。
三、监考教师工作职责
1、按监考表实施监考,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必须告知相关领导及考务人员。如果有事请假,自己要找好代替监考的教师并落实好各项相关的工作。
2、主监教师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核实考生人数,督促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
3、另一名教师提前10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考卷,切勿迟到。
4、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要求学生检查试卷的质量与数量,填写好班级、考号、姓名。用答题卡的科目监考教师提示学生提前涂好答题卡并做好检查工作。
5、监考期间两名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一前一后,手机放无声挡,集中精力,认真负责,不准吸烟、阅读书刊及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6、考试结束后认真清点,清点无误后将答题卷从上至下按座号由小至大排列,交代学生打扫考场,关好电灯、门窗,及时回教导处装订。
7、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视为作弊现象:
(1)夹带纸条等的;
(2)交头接耳的;
(3)传递答案及接受答案的;
(4)调换试场及座位的;
(5)打手势等暗号传递答案的;
(6)向他人借用用具如胶带、笔等;
(7)无故东张西望的;
(8)带手机进入考场,无论有否使用的;
(9)被其他同学举报考试过程有作弊行为的
(10)提前交卷的;
如认定为作弊行为,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并报送政教处降低德育层级。
四、备课组长工作职责
1、组织本组教师商定评分标准,分工合作,流水阅卷,要求认真仔细、客观公正。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阅卷。
注:学生试卷成绩用等级呈现,不能用分数。
2、按要求完成试卷分析,并上交教务处。
五、责任事故认定
1、监考迟到或提前收卷。
2、在监考过程中有擅离职守、睡觉、看书、与其他监考员谈话等行为之一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学生东张西望不认真答卷或作弊。
4、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其他学生举报考场内有作弊现象的。
5、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细则或者不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卷的。
6、在评卷中造成明显错评、漏评或合分出现严重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