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第八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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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829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2-12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实验室设备及安全。加强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水、防事故)
二、一般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实验室,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陪同。
三、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如遇火警、盗窃和事故发生,应迅速切断电源,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汇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过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五、实验室内的空调、电热器等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是否损坏,移动电器设备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整修。
六、实验室应配足标准的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七、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危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应按规定设专用仓库存放,按规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掌握,严密手续,剧毒物品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制定专门管理制度。
八、实验室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腐蚀性物质实验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安全防范措施要可靠。
九、下班前,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各个岗位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水、电、气路,确保安全。
实验室开放制度
为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及课外科技活动,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有效利用实验室资源,全面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保证实验室开放的顺利、高效,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开放内容与要求
开放实验的内容应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和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鼓励学生把实验探索、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实验室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实验开放和实验室开放。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合理制定开放实验室方案及实施细则,方便学生在课余时间顺利开展实验和研究,并且保证实验室有序、有效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教学资源的效能。
二.组织管理
实验室的开放管理在教务处的指导下由实验员全面负责。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报告,负责开放实验项目的审查,做好实验室运行记录及项目记录。
1.实验室应根据参加开放实验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等情况,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2.实验室开放时,应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器材供应、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
3、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实验活动。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并拒不接受管理的人员,实验室有权停止其实验项目的实施。
4.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应完成实验项目的设计、实施等有关准备工作,并提前一周向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
5.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结果报告。
6.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各实验室应将本学期内实验室开放情况及效果总结报告备案。
7.实验中要特别注意安全,实验后要打扫卫生,保持实验室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