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临淄区蜂山学校2023财务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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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940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3-03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预算编制制度
“预算”指决策的具体化。学校为实现中、长期规划而对未来会计年度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及其目标做出的预期安排。
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民主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支出,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2、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五项经费的开支。
3、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各部门应在每年9月30日前向总务处报送本部门下年度预算草案。总务处根据学校下年度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10月底前将预算方案通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报学校会议讨论,经审定、校长批准后上报区财政局汇总,待年终区人大会议审核批复执行。
5.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6.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校务会审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区财政局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全部经费均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由学校分管财务的副校长负责管理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预算计划报经校务会批准后,上报上级主管及财政部门,经区人大审批通过后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得报销。
五、各项收入必须严格遵守上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使用财政统一规定往来票据及非税收入票据,代收费用必须全部纳入财政国库统一管理,保证收支两条线。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严禁再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和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私设“小金库”。
六、会计、出纳要账钱分管,分工明确,尽职尽责,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七、定期向学校党支部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定期接收上级部门的审计、巡察。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固定资产的增加主要来自购置、建造、改良、受赠和调拨。
二、学校应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构建计划并纳入部门预算,同时按照学校经费管理管理权限审批。
三、学校在固定资产构建过程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
四、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必须按照《临淄市历下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能采取政府采购的一律由区采购办统一办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执行政府采购的,需经区教育局和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通过内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五、固定资产构建完成后,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按国家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和索赔。
六、核实造价,看新增固定资产的造价与购进、调进的价格是否符合实际。
七、对捐赠的各种设备、仪器、文物等,凡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按原价(无原价者估价)单独入账,加强管理。
八、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
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财产保管赔偿制度
一、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二、以班级、处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先进班集体、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三、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做到责任到人,一旦损坏,自行维修。
四、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除自行维修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五、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自行以实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