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淄江中学校车管理规章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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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870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14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了保障乘车学生的身心安全,落实上级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矩,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创造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目前,接送学生校车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出现任何因违反交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校车公司负责。
1.违反交通规则或产生事故,由驾驶人负责。
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产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3.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由校车公司负责。
4.产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由校车公司负责。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干净、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请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机动,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耽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别情况除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校车公司及学校。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诉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校车公司、另安排检修。
四、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达到停车点,若提前达到应断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五、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干净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学生或校车公司批准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容许其他人(包含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六、司机的职责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矩。
2.司机应爱护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重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干净。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校车公司。未经批准不容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11点前必须睡觉(特别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必定要遵守交通规矩,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履行任务时,遇特别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或校车公司,并阐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成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成果自负。
20.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嘉奖。
七、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巧,熟悉控制车辆的技巧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应用。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丧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别情况可机动处理。
7.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捏造、虚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驾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转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措施处理。
9.严格履行学校、校车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捏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持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动等。
八、司机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倾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产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诉学校或校车公司。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学校或校车公司。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貌,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进步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生。
九、恶劣天气预警制度
为在恶劣天气情况下,确保学生的乘车和上下学安全,特制定恶劣天气预警制度。
1.校车司机出行前要充分了解天气情况,注意媒体、交通报道信息和交警提示。在遇到交通分流、管制时严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和指示进行。
2.路面结冰需缓行,上坡时尽量不要停车,行车速度要放缓。
3.行车中保持低速平稳。由于制动距离会随着车速的提高而加大,控制车速和与前车保持较大的安全距离是冰雪路面行车的关键。
4.保持横向的安全距离。冰雪路面行车进出主路、通过十字路口、右转弯、双方会车,以及遇有行人和自行车时,要充分顾及他人,礼貌让行,始终保持较大的横向安全距离。遇行人因路滑摔倒,要停车让行,不要抢道行驶。
5.行车中禁忌急打方向。转向时,要先减速,适当加大转弯半径并慢打方向盘。为避免侧滑,要双手握紧方向盘,操作要匀顺缓和。
6.及时添加汽车防冻液、制动液,定期更换轮胎位置。
7.检查轮胎气压,保持合适胎压。冬季路面摩擦系数低,胎压过高易打滑;冬季严寒,轮胎脆,胎压过低可加速轮胎老化。
8.遇雾天、大雪等能见度低于50米、路面积雪较深、积冰较厚或遇强台风、特大暴雨、沙尘、冰雹等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停止接送学生。
9.遇雾天能见度低于100米,中雪、大雨等天气,对安全行车有较大影响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校车司机与学校沟通确定是否接送学生。
十、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1.在校车内醒目位置张贴《乘车学生信息登记表》,每天认真填写《校车运行记录》。
2.每天上学、放学时提前到达候车地点,组织学生在指定位置集合、站队、候车。
3.组织学生有序上车、下车,核对每位学生的座位号,全程跟车,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严禁陌生人随意上校车。
4.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对照《六定两点信息登记表》,核实有无错乘车学生,及时与司机做好沟通;若学生未按时乘车,应主动打电话询问学生家长或班主任,问明情况后及时做好记录。
5.管理好学生,认真查看学生有无携带管制刀具、危险化学品、尖利物品、易碎玻璃制品等危及安全的物品,禁止学生损坏校车设施,严禁学生在校车上随意走动、打闹、把头或手伸出窗外等不安全行为及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说脏话等不文明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校车管理人员,纳入班级考核。
6.到达站点前,提醒到站学生做好下车准备;到达站点后,认真核对学生,把该站点学生安全送下车交给学生家长或者其委托人。
7.遇有恐怖分子袭击,要及时报警并按照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处置。若遇危害学生安全的情况,要挺身而出,全力保护学生安全。
8.随车照管人员要忠于职守,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根据程度轻重给予批评、扣发工资、解聘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