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溡水实验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872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溡水实验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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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

 长:许跃刚

副组长:李军 李明泉  

员:刘卫海 李立枫 陈波 李臣 齐颖

二、定期培训

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学习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教师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和房间,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人事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资产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4、宿舍公有财产由资产处进行登记管理,属学校所有,归教职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不得随意移动。
    5、宿舍内的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损坏需维修时由学校承担费用,非正常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包工时费用)。
    6、保护建筑物,爱惜水电设备及安全设备、设施。
    7、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
    8、不要在宿舍内乱接线路,以免发生火灾,并注意熄灭火种。
    9、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自行轮流打扫整理,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有序。
    10、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中午 12:00-13:30、晚 22:00-早 7:00 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11、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 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另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包括打牌、打麻将)等不正当行为。
    13、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洁卫生。
    14、宿舍内外(包括楼梯、宿舍楼周边)禁止乱丢垃圾。
    15、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
    16、宿舍内一律禁止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等,以保证安全。
    17、学校工作人员经常派人员视察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和防火等方面的指导。
    18、发现宿舍被盗,要即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资产处、门卫和派出所报案。

四、定期检查与维修

学校后勤人员要经常对宿舍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定期检查

教职工宿舍检查时间:每月检查一次,按时、按项进行检查,不得漏检,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校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作战准备,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时冷时热。

2、要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3、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等。

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