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市临淄区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3-528592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24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临淄区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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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科学管理,民主理财,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财务管理责任。

二、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1.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按规定向上级单位和财务部门报年度预算和年度决算。

2.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核定的预算,办理各项财务收支,在规定的权限内,合理分配资金,努力增收节支。

3.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现金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帐账相符,大额支出报销必须转账,严禁现金支付。属固定资产的,必须经固定资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并开具固定资产增加凭单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

4.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接受财政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主动提供有关资料。

5.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按照本校实际,加强财务活动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收支中的问题,要随时主动向校长反映财务活动情况,上交财务月报表,做到忠于职守,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

6.学校的收费执行先审批后收费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7.每学期的经费收支,定期向教师代表汇报并公示,征求意见,做到民主理财、精打细算,合理安排,注意效益。

8.各项经费支出,都要按原始凭证结报,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提高或变相提高,并实行校长审批制度。购物发票等原始凭证须有校长、理财小组长、经手人签名,并注上用途,以作备查,不符合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支付。

9.基建、维修、大型购置及大额支出。严格报批制度,学校大宗开支必须经“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定,并书面报告区教育局,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符合规定数额的项目,不管资金来源渠道都必须办理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