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实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5003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5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实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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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礼仪规范

1.升国旗时,脱帽立正行注目礼。周一升旗,班主任跟班,其他教师按指定位置列队升旗。

2.在校期间,教师应当在仪容仪表上为人师表。衣着得体、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男女教师不得留怪、奇、乱发型,不涂指甲、趾甲,不穿拖鞋,不带墨镜上课。男教师不留长发(过耳、披肩),不穿短裤、吊带背心,禁止吸烟;女教师不穿吊带装、超短裙,上衣不低胸露脐。穿戴饰物和化妆宜删繁就简,避免浓妆艳抹。

3.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4.友爱同事,团结合作,真诚待人,同事见面主动问好。

5.尊重、关心、爱护学生,注意文明、规范用语,使用普通话,不讲粗话。

6.进入教室、参加各类会议均应把手机调至振动档,不接听手机。

二、教育教学规范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每位教职工都要主动关心学生及各种校内突发事件。

2.课前准备要充分,铃响准时进入教室,中途不得离开课堂,不接待家长。专用教室教师带领学生进入。

3.上下课规范行礼、问好、道别,准时下课不拖堂。

4.上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教学语言规范,使用普通话,板书字迹工整清晰。上课时禁止接打电话。

5.面向全体学生,搞好培优辅差工作,严禁打骂、体罚与变相体罚。

6.重视德育在学科中的渗透,多渠道,全方位地抓好学生思想道德和安全卫生工作。

7.学生做广播操、眼保健操时班主任要加强指导。

8.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学生在校活动安全。

9.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或玩游戏等与教学天关的娱乐活动。

10.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做好家访工作,增强教育合力。

11.不得擅自组织外出活动。组织大型及外出活动要按程序办理报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组织。

12.遵章守纪,自觉遵守上级规定的收费制度,杜绝一切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不组织或代他人组织各类补习班,不搞有偿家教及第二职业。

三、生活规范:

1.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中途外出要请假,并履行登记手续。

2.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及教研活动,做好笔记。

3.经常整理办公桌及办公室,保持办公室整齐、美观、舒适。

4.积极参加校内卫生活动,值日教师每天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工作,主动纠正学生不良卫生行为习惯。

5.工作时间不得酗酒。

6.爱护学校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师德学习制度

一、 教师职业道德学习(简称师德学习),指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教师个人自主学习和有计划地系统组织学习相结合的道德学习活动。

二、师德学习的目标:通过学习,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提高师德理论水平,形成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的基本师德行为规范,从而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乐于奉献,敢于创新,善于从事素质教育的教师队伍。

三、师德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心理健康等有关方面的内容。在学习内容的选择上,要从教师职业、岗位的特点和师德的实际状况出发,注重时代性和针对性。要加强依法执教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新的教育观教育、敬业爱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教师提高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施教的水平,提高抵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侵袭的能力,提高克服心理挫折的能力和适应社会和环境的能力。 

四、师德学习的途径和方法。师德学习应坚持个人主动学习和组织集体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实践相结合;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通过各种有效途径,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多样地进行。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每月开展一次集体学习活动,不断总结教师自身道德实践的经验,树立一批师德典型,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发挥教师集体内部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五、师德学习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由工会牵头进行日常事务的管理;各处室、年级组应从提升整体社会道德水平的战略高度认识师德学习工作重要性,把师德学习作为本校党、政、工、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师德学习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将教师表现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每个年度都要制定师德学习方案,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讲求实效。

 

教职工外出学习有关规定

一、选派的依据和条件

1.均衡性原则。机会尽可能均等,为尽可能多的老师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

2.骨干教师优先原则。骨干教师包括:市区各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研组长、实验参与教师以及学校确定的骨干教师及培养对象等。

3.按上级主管部门的会议通知和意见安排原则。

二、外出学习要求

1.学习要遵守大会纪律,认真听讲,记好笔记。按时出席会议,不迟到,不提前离会。

2.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制订的差旅费用报销有关规定,不超标准花费,否则不予报销。

3.注意学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外出要保管好自身财物,不乘坐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住宿非正规旅店,不进行有安全隐患的活动。

4.学习结束后,要上交学习心得,在全校出汇报课,并在教研组内汇报学习的相关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师德规范等为依据,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引导教师树立高尚职业理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善于创新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激励为主。师德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校的和谐发展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

2.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要做到规范程序、依法办事,充分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实行考核标准、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三公开,充分体现考核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3.奖优罚劣、促进发展。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临淄区实验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附件①)。

五、考核形式和程序

师德考核分两项:一是学期师德考核,二是学年师德综合考核。学期师德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采取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工作小组评议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教职工考核方案》规定的分值计分。学年师德综合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采取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方式,以学年为单位进行(一般在暑期)。

(一)学期师德考核内容及形式

学期师德考核共分民主评议、日常考核、服务对象评议、加分项、否决项等五项,总分值15分。

1.教师自评。由教师本人根据上级及学校有关师德要求,进行自评,亮出自己的优点,剖析自身不足,并填写师德自评表。分值2分。

2.民主评议。即教师互评,在展示本学期的师德表现的基础上,由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对被考核人进行量化评议。分值8分。

3.日常考核。由学校值班领导、处室检查人员根据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要求、师德日常考核细则及学校日常工作安排,对教职工的岗位履责、师德学习、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卫生区清理、上级相关比赛参与以及临时性工作等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对有突出事例的教师及时给予表扬;对出现问题的教师及时督促其改正,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分值3分。见附件①。

4.服务对象评议。通过家长评教、学生评教等形式,由服务对象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特别优秀和评议较差者工分别予以加分或减分,每人次0.1分。分值2分。

5.加分项。对为学校争得重大荣誉、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关键时刻维护学校形象、参加有关师德方面的重大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酌情予以加分。加分项最多不超过总考核分值的10%。

6.否决项。因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违反上级政策规定、被举报或社会曝光等,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具体详见第六条《考核结果的确定》项下对不合格的界定。

上述五项得分之和,即为该学期师德考核得分。因享受加分而超出标准分,满分封顶。

学期内,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整本学期教育教学任务的,亦应按比例折算相应师德得分。

(二)学年师德综合考核的内容及程序

1.本人撰写自评报告。被考核人根据本学年度的师德情况须首先进行个人总结、述职,并填写《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年度考核鉴定表》(附件②)

2.拟定学年师德综合考核等次。由师德考核小组对教师本学年度的两学期师德考核得分进行汇总,计算出本学年度的教师个人师德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然后,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上级设定的优秀、合格等次限额及教师师德考核成绩,作出综合鉴定,并对被考核人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公示。考核工作小组将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考核工作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接到复核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六、考核结果及使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写入《临淄区实验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附件②)存档。“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30%以内。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践行师德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敬业奉献,关爱学生,清正廉洁,依法执教,具有崇高的教师职业道德;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工作责任心强,教育教学能力强提升快,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同事的赞誉和学生的爱戴。师德考核评议满意率高。

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能够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自觉学习新知识、新理念,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成绩好,得到同事的肯定和学生的认可。师德考核评议满意率较高。

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很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师德考核满意率低。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散布、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参加或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2.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

3.擅自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而谋取私利,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收受财物的;

4.不能科学协调课堂和课外活动安排,超量布置作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

5.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或酒后上课的;

6.在工作时间玩网游、炒股、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的;

7.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利用节假日、休息日有偿给学生补课、在校外机构兼职兼课等,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8.违反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擅自收取学生任何费用的;

9.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11. 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12. 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

2.凡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省市学科带头人、市特级教师、市教育专家、师德标兵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为优秀。

3.在推荐申报省市教学能手、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当年度师德考核获优秀等次者优先。

4.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中,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近两年(上级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师德考核鉴定表》。

5.对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一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不得参与评优奖励和派出进修学习,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行政处分、调整岗位、校内待岗、解聘教师职务,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七、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教代会代表或教师代表组成。在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的师德考核细则,具体组织师德考核工作。

 

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为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规定

1.教职工因公因私均需请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还应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审批单,并按层级进行审批。手续完成后,交由保障中心保存,并作好记录。病假须有医院证明。

临时外出。教师因看病等紧急事务需短时外出者(一般不超过1小时),外出前及返校后向当日值班领导请假,并在校门口进行登记。

半天向分管领导请假,1天以上(含1天)向校长请假。

因事发突然未及办理请假手续者,需事后补写假条,不补者按旷工计算。

2.教职工请假返校后,请及时销假,未销假的仍按未到校计算。

3.教师因公请假,参加业务进修和各种会议,1周以内的,须提前报教务部门登记,并自行调课、班级管理、跟操及各种值班,否则按旷工论处。1周以上的,报教务部门后,由教务部门协调代课。

4.因私请假需自行调课的,须在前一天落实好,并经教务部门批准。

5.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培训、学习、开会等,按在校上班考勤。

6.严厉禁止旷工、迟到、早退、误课、私自调课等行为。坚决禁止事后告假,事后告假按旷工论处。

7.教职工公假,上级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暂按以下规定执行。教职工个人婚假七天;子女婚假三天;父母(公婆、岳父母)病逝丧假3天,外地市加1天。女职工产假累计158天;哺乳期每天累计喂奶时间不超一小时,子女满1周岁后停止。喂奶期间教学人员不能耽误上课,其他人员不能影响工作。

以上假期均为连续计算,含公休日。

8.请假超过1个月,按规定向教育局报备相关请假手续,由教育局按教师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二、考勤方式

1.学校每天早晨、下午上班时间在校门口考勤1—2次。

2.教师上班期间值班领导每天不定时抽查1—2次。

3.对教师带操、课外活动、放学值班、楼梯口值班不定时抽查。

4.教师集会,每次点名1—2次。

5.学校大型活动由分管领导考勤。

6.考勤情况定期向教职工公布。

三、计分办法

1.事假实行累进制,事假一天以内每天扣1分,2天以内每天扣1.5分,两天以上扣2分。请病假一天扣0.5分。

2.迟到(预备铃前10分钟)、早退(下班时间)半小时以内扣0.5分,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扣1分,一小时以上按半天旷工论处。

3.因有急事中间外出,不请假者而被抽查到者一次按半天旷工论处。

4.无故缺课一节扣5分,私自调课一节扣1分。

5.旷工一天扣10分,半天扣5分,集体活动包括上操、活动、值班等学校固定和临时安排的活动,旷工一次扣2分。

6.集会旷工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扣0.3分,请假一次扣0.5分。

四、结果运用

1.学期内事假1个月之内,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学期考核得分;1个月以上者不参与当学期考核(考核分为0)。请假月份绩效工资按比例发放,期末绩效工资不发。

病假2个月之内,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分;2个月以上不参与当学期考核(考核分为0)。请假月份绩效工资按比例发放,期末绩效工资不发。

2.考勤计分每学期累计计算,从期末考勤分值中扣除;考勤分值不够扣者,从总分中扣除。

3.每学期有旷工行为者,取消本年度一切评优资格;有旷工行为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不发期末绩效工资,并按待岗处理。旷工天数超过上级有关辞退规定的,按程序逐级上报,办理辞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