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实验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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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5006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0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主要任务清单》和《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重点问题清单》精神,特制订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一、严格管理、控制次数。
1.学校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五年级由区教研室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2.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3.学校按计划组织教学,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二、科学命题、确保质量。
1.考试命题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2.试题命制既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还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三、重视过程、客观评价。
1.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
2.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和整体素质评价。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多元评价。
3.要结合教学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四、等级呈现、注重激励。
1.三四五学年期末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分5个等级。
试卷得分率 |
获得等级 |
满分 |
A+ |
90%-99% |
A |
70%-89% |
B |
60%-69% |
C |
60%以下 |
D |
2.学校、班级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运用考试结果发现学生亮点,发挥激励作用。考试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3.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4.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五、接受监督、强化督导。
学校设立学校考试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考试、命题等具体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我校考试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