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实验小学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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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5027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0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处置灾害的人员组成
学校领导,学校值班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二、报告程序
首见负责人---学校校长——区教体局安全办(校产科)。
三、处置措施
1.在自然灾难发生后,学校必须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启动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难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2.灾害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小分队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3.校长到达现场指挥;安排专人负责联系教体局、区救援中心、疾控中心,争取援助或专业性指导;学生中心指挥班主任清点人数,安抚学生,组织学生有序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党群中心负责组织党员突击队,根据专业人员指导开展救灾工作;保障中心组织人员负责采购师生应急物资,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舆情小组负责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4.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应密切注重气象、地震、水利或其他灾难预告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
2.及时向教体局、防疫部门、应急部门、雪宫街道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处理日常事务。
3.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4.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5.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6.做好危困师生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7.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