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稷下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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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9-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稷下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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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学校教育必须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树立质量与安全并存的意识,确保每位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尽量减少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执行上级教育部门及我校制定的课堂教学管理规定,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为此,我校对课堂教学、学生在校活动每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特制定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禁加班加点,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3.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4.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因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期间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5.当班上课教师进课堂,首先清查学生人数,了解情况,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与班主任联系。上课期间,学生突发意外情况,当班教师应及时处理,和班主任或学校领导联系。

6.组织学生出教室上课的教师,必须先进教室,整队带走全部学生,不允许任何学生以任何理由滞留教室。(因病学生可交由班主任代管)。

7.中午放学原则上不留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留学生时,当班教师必须陪伴处理并作好记载。下午放学后,班主任应及时组织学生放学。学生不许在校逗留。根据谁留学生,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下午凡有留学生的教师,必须负责学生在校内的安全并做好工作记录。

8.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对实验进行预演,确保能熟练操作整个实验过程;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要先讲清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9.到专用教室上课,要求任课教师到教室前带领学生排队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