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稷下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2-528643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2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稷下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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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要对教室、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用器材及教学场地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尤其是汛期要对教室,宿舍及其他建筑进行日巡视、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严防发生事故。   

2.体育器械、设备要牢固安全。  

3.体育运动教学危险的运动场地和器械要有警示标志,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告知具有哪些体质和疾病的学生不能参加运动。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教师视其身体状况可拒绝参加体育运动。  

4.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  

6.要建立好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劝阻。运动前要进行详尽的技能教学和安全教育,统一上课,个别指导,以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  

7.要认真检查服装、鞋袜是否合适,身上不佩带微章、钢笔、钥匙、小刀等杂物,戴眼镜的学生运动时必须摘下眼镜。  

8.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使身体逐步适应激烈的体育运动。运动中要重视并切实搞好运动保护。运动后要做好整理活动,使身体由激烈的体育运动状态逐步恢复正常。